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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的通知

2022年05月16日 14:5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第七批继承工作”)。经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等推荐部门遴选推荐和我局审定,确定王文友等1299人为第七批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王静等2605人为第七批继承工作继承人,现予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推荐部门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组织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签订《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附件2),确保第七批继承工作顺利实施。

二、带教单位要加强过程管理,负责本单位继承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继承人平时学习、跟师学习和独立临床(实践)情况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协议书》要求,保证带教跟师时间,如期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四、第七批继承工作各地统一进岗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5月31日,继承教学周期3年。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 系 人:王杰鹏 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36

附件:

1.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

2.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协议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